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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货物空运计费标准

时间:2012-11-17 19:32:19

一般货物空运计费标准

当一批货物没有特种货 物运价,也没有可适用的等级运价,就必须使用一般货物运价。 一般货物运价适用于承运一般的货物,以45公斤为划分点,45公斤以上的一般货物运价较45公斤以下的一般货物运价为低。在世界上的许多地区对更高的重量 点又进一步公布更低的运价。如100公斤、200公斤、300公斤,甚至1500公斤等各栏运价。 当一个较高的起码重量能提供较低的运费时,则可使用较高的起码重量作为计费重量。这个原则也适用于那些以一般货物运价加或减一个百分比的登记运价。 不同地区的航空公司都有起码运费的规定。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最低运费是航空公司在考虑办理即使一笔很小的货物所产生的固 定费用后所制定的。不管使用哪一种运价,运费都不能低于公布的起码运费。但对特种货物运价则有时例外。对此一般都在有关运价前表明一个特种号码,说明“一 般起码运费不适用”。

以下是空运费通常计算方法

  (一) 计费重量:航空公司规定,在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体积大,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在集中托运时,一批货物由几件不同的货物组成,有轻泡货也有重货。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的体积重量,按两者之中较高的一个计算。
  (二) 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
     1.运价(RATES):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的重量单位(或体积)收取的费用称为运价。运价指机场与机场间的(AIRPORT TO AIRPORT)空中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收取的其他费用。
    2.运费(TRANSPORTATION CHARGES):根据适用运价计得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当支付的每批货物的运输费用称为运费。
    3.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制定的三个区划费率收取国际航空运费。一区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兰等;二区主要指欧洲,非洲,伊朗等;三区主要指亚洲,澳大利亚
    4.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1)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2)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 CARGO RATE;SPE CIF IC COMMODITY RATE“SCR”);(3)货物的等级运价(CLASS RATE“CCR”);(4)集装箱货物运价(UNITIZED CONSIGNMENTS RATE“UCR”)
  (三) 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码运费。
  (四) 有关运价的其他规定:各种不同的航空运价和费用都有下列共同点:1.运价是指从一机场到另一机场。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2.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如提 货,报关,接交和仓储费用等。3.运价通常使用当地货币公布。4.运价一般以公斤或磅为计算单位。5.航空运单中的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
温馨提示:
此消息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情况需要根据各个航空公司的当时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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